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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颐田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招募投资人公告

发布: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浏览:2150 时间:2023/5/10 19:03:22 << 返回

陕西新颐田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招募投资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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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颐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颐田公司”)资不抵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但因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预重整申请。2023年3月24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陕04破申5号民事决定书,决定受理新颐田公司预重整申请,并作出(2022)陕04破申5-1号决定书,指定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稳妥有序化解新颐田公司的债务风险,实现企业资产与产业价值的整合与优化,切实推动及保障完成预重整、重整工作,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陕西新颐田实业有限公司的预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本次招募”),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整企业概况

(一)基本信息

陕西新颐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9日,经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泾渭分局核准登记;注册资本20572万元,股东为王亚军,持股比例80%;安艳琴,持股比例20%;主要经营房地产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策划、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土建工程、绿化的施工;通信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货物运输代理,环境美化设计;花卉、盆景、苗木、化肥、花卉工具的销售;床上用品、电子产品、各类线带、服装、汽摩配件。


新颐田公司开发建设的秦汉新城大酒店与秦汉新城财富中心项目(宣传名“6E国际项目”),位于兰池大道以北,兰池二路以南,秦苑三路以东,秦汉新城管委会办公楼以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记载的用地位置)。6E国际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地性质:娱乐康体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19,011㎡,出让年限40年。6E国际项目分为秦汉新城大酒店和秦汉新城财富中心两个主体建筑,秦汉新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该项目总平面图记载的技术经济指标中总建筑面积122,431.28㎡,地上总建筑面积85,328.48㎡(计入容积率),其中:写字楼地上24层(裙房4层),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建筑面积38,028.48㎡;大酒店地上26层(裙房4层),地下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建筑面积47,300.00㎡,地下总建筑面积37,102.8㎡(不计入容积率,共780个车位)。总容积率4.49,总绿化率20.4%。


(二)企业主要资产

新颐田公司成立之后主要开发建设6E国际项目,目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6E国际项目秦汉新城大酒店和秦汉新城财富中心两个主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为122,431.28㎡,另有货币资金309.14元。


(三)其他说明

截止预重整受理日,新颐田公司资产预估720,637,946.14元。


招募须知和招募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为公开招募,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均同等适用;

2.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公告所述之企业概况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与临时管理人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后,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预重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以投资人开展的尽职调查结论作为判断依据;

4.根据意向投资人需要,可向投资人提供由临时管理人委托第三方机构所作出的审计、评估报告以及其他文件,但前述资料也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具有代替投资人自身或委托其他第三方做出尽职调查结论的效力;

5.临时管理人可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终止、中止或继续预重整投资人招募。


(二)招募条件

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并签署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1: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

1.应当是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备与拟投资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或者并购整合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规定的,或者对意向投资人实施投资行为有监管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和条件;

3.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本次招募接受联合体参与,但联合体的全体成员均应符合前述1、2、3条要求的资格条件;

5.联合体参与人必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一经确定后,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人在招募过程中实施的民事行为对全体参与人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未通过临时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所有参与人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6.任何一名意向投资人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禁止重复参与联合体。已经参与联合体的意向投资人,不得再以单独名义参与本次招募;

7.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投资标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8.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招募流程

略(详情请扫描文章底部二维码)


其他事项

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本次招募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同时,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中止、继续或终止本次招募相关事项,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临时管理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意向投资人在本次招募过程中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热忧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招募。

特此公告

附件:

1. 意向投资人报名承诺函

2. 授权委托书

3. 保密承诺函

4. 投资意向书

5. 反向尽职调查同意函


陕西新颐田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3年5月4日



如有意向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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