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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黎明:法律人专业公益大有可为

发布: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浏览:4289 时间:2020/4/14 9:11:13 << 返回


近日,由律新社主编的中国首部律界公益纪实著作《没法不爱——中国律界公益责任与梦想》正式出版,引发了行业内外的热烈关注。49日,就该书的发布律新社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举办了疫情下的律界公益责任与依法治理——第四届中国律界公益法律服务在线论坛,海普睿诚公益事迹荣列本书之中,同时律所主任、管委会主席赵黎明受邀参加本次论坛,并做《法律人专业公益大有可为》的主题发言。


 


本届论坛聚焦律界公益责任与依法治理,各论坛高屋建瓴、百花齐放。话题广泛涉及了“‘暴风中心的武汉律界公益律所组织力量做公益律所发挥专业力量做公益公益服务模式探索等多个领域,讨论热烈、共谋发展。

 

以下为海普睿诚律所主任、管委会主席赵黎明在本次论坛上做《法律人专业公益大有可为》主题演讲精华内容~


 


很荣幸受邀参加第四届中国律界公益法律服务线上论坛暨《没法不爱》新书发布会,我谨以个人名义并代表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向组织方表示祝贺和感谢!今日有幸以《法律人专业公益大有可为》作主题,与各位同仁分享。

 

日本著名的世界级企业家、哲学家稻盛和夫说过这样一句话:“‘利他是企业经营的起点,拥有利他之心的企业是战无不胜的。没有任何一个自私的行业能够赢得社会尊重和社会地位,律师也是如此。利他、利众是律师最好的服务模式,律所做大、做强、做好之根本在于专业和公益。律师工作的本质就体现了公益性,律师用专业帮人、助人,为人排忧解难,无不是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队伍只有带着这样的良知和使命,热心公益,服务社会,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体现专业和法律的力量,从而推动法治进步。一言以蔽之,律师作为法律人,以专业奉献公益,不仅大有可为,更是大有作为。

 

首先是参政议政献良策,律师在法治建设中大有可为。自1988年全国人大代表中首次出现律师的身影,越来越多的律师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到了参政议政的前沿。他们围绕社会民生和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建言咨政,同时参加立法工作,承办法援案件,开展公益普法,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2009年,我在任陕西省律协会长期间,通过司法厅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给全省每位没有法律教育背景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地免费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为他们参政议政当好参谋和助手的建议。这项建议的实施,不仅提升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履职水平,而且法盲议案、提案不再有了,质量也大幅提升。每年两会的报告中,都提到了这项工作的成就。律师通过为代表、委员担任免费法律顾问,间接起到了参政议政的作用,有效参与了国家政治文明的建设。目前,这项举措已被司法部广为推广,很多省市到陕西来学习这项工作的经验。

 

同时,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可以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以及实务经验认真地帮助政府及其部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依法决策,着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法制建设,践行了法律人的责任和担当。

 

过去,政府领导曾问我,黎明会长,你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主要干些什么?我说,政府这几年让我们做法律顾问,实际上没有起到法律顾问的作用,而是担当了法律秘书的角色。法律顾问是提供思想、创造思维的,决策前就要让律师介入,让律师给出决策的法律判断和风险评估,而不是决策后要出台一个文件,让律师给你找哪一条适用法律对不对,这是法律秘书做的。现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这个观念逐渐被改变,政府在决策的时候,也能让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参谋的作用。

 

其次,百姓与政府间的第三方纽带,律师专长更有用武之地。当政府遇到难题、百姓遇到困难的时候,不仅需要律师作为第三方来参与,而且在涉诉信访工作中,如有律师介入,并作为前置条件,则会对矛盾的化解起到重要作用。

 

我们参加政法委座谈的时候,要求律师参与省里的涉法涉诉案件,律师作为代理人,政府来买单,对老百姓免费。早在2007年,司法部就提出深入推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工作意见和措施。此举让律师在信访工作中的功能作用和工作成效得到显著提高。2011年,我在担任陕西省律协会长期间,通过司法厅向省委提出了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行的建议,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因此建立下访律师库。前几年,上访像洪水一般,虽有领导下访,也没有带着问题针对性地下访,且一般带着宣传、信访干部走形式。下访要带律师,因为律师是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律师中立性强,具有实践优势和专业优势,律师来答疑解惑,老百姓信服。

 

当时省委的主要领导肯定了这项建议,随后建立了省级领导下访律师库。当时就有50名律师入库,之后很多领导下访带上了律师,由律师答疑解惑。这项工作起到了访民意、送法律、调矛盾、解民困的作用。目前,各地也在试点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律师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中的中坚力量,积极参与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化解矛盾,实现定分止争,亦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再者,专业公益诠释律师职业价值。实践证明,公益行动是中国律师用专业力量推动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一种重要方式。多年来,广大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主力军肩负起了公益诉讼的重任,从叫 板 入 厕 费开启公益诉讼大门为一次绕道,律师打公益官司’”手机双向收费,平民律师讨说法地沟油事件,再到状告铁路餐车无发票等不胜枚举的公益案件,正是这些热心公益的律师,用他们的实际行动,促进了政府和社会行为的规范,推动了公益事业的发展,凸显了法律人专业公益的力量。

 

律师相对于公权力而言,虽无职无权,但其执业行为却促进了政府行为的规范。历史和事实证明,人类不能忘记两种人,一种是记者,一种是律师。老百姓遇到问题,就会找记者去呼吁呐喊,就会找律师来与权力部门抗衡,律师和记者都是无冕之王,但他们始终代表着私权利与公权力进行抗衡,始终维护着公民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着人类文明、民主和法治的进程。

 

法律人的公益力量,谨而信,泛爱众。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不仅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而且也时刻需要法律人的专业公益。疫情之初,我看了一下全国各地媒体报道情况,不管官方还是自媒体,全国各地的很多律所迅速成立防控疫情志愿律师团,除了捐钱捐物,还组织律师围绕当前疫情衍生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实时撰写大量普法文章,涉及医疗、慈善捐赠、劳动用工、合同履行、刑法、企业风险防范等多个领域,并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法制宣传及问题解答,他们用专业拥抱公益,时刻不忘践行社会责任,推进法治进步。

 

律师们用短小精悍的普法文章,有针对性地解答疫情时期极易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让广大群众都能清晰了解法律规定、法律知识、操作指引以及对热点问题的答复。可以说,专业公益就是广大律师抗击疫情、回馈社会的最好方式!同时,中国律师正基于专业公益,也在积极践行人才强法的作用。

 

最后,发挥律师职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专业公益是广大律师抗击疫情回馈社会的最佳方式。这次律新社CEO王凤梅给了一个题目律师如何参与社会治理,我觉得很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当下,新冠肺炎疫情震动世界,这场史无前例的战疫,为市域治理提供了挑战。新的社会治理体系突出强调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这是破解社会治理困境的必然选择。正如本次疫情应对所展示的,如果没有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单靠政府很难战胜这场疫情。

 

近年来,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延伸,各省市律师充分发挥职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委政府有效建言献策。年初,我以省政法委决策委顾问的身份,在参与陕西省今后五年法治规划纲要的制定时,提出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包括政治安全在内的其它安全之前,并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首要执政理念。效果良好。

 

现如今,广大律师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从村(社区)到各级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已成为社会治理决策的参谋者,化解矛盾的主导者、协调者、预防者。  

 

当前,中国正在全面进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担,也是律师的责任和使命。律师作为法律人,必将在专业公益的大道上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我坚信: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 谢谢各位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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