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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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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升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感、荣誉感、使命感,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有关规定,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发文,通报表彰在2021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级优秀人民监督员”,海普睿诚律所青年律师张强名列其中。
表彰文件
此次表彰是对95名省级人民监督员在2021年履职过程中参加业务培训、研究监督制度、参与检务活动、监督意见质量、取得工作成效的综合考评,从敬业奉献、积极履职、勇于监督等方面对包括张强律师在内的13名“省级优秀人民监督员”给予了高度评价。这是张强律师自2021年度获任第二届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后,首次荣获“省级优秀人民监督员”称号。
张强律师参加秦岭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听证
张强律师表示,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获得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司法厅的联合表彰,既是肯定更是鞭策。2021年的履职过程中,时刻以党员律师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先后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刑事申诉、行政申诉、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活动10余次,得到检察机关积极回应,多数监督意见被采纳。下一步将更加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的依法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客观公正地提出监督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为推动案件公正合法办理发挥积极作用,为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发挥律师监督员的独特优势。
张强律师疫情期间线上出席民事起诉听证会
人民监督员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对检察机关检务活动、案件审查、直接立案侦查活动实施监督的人员,实行“管用分离”。除监督常规司法活动外,人民监督员在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中,如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检察工作,促进检察队伍的建设,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担任人民监督员工作中,张强律师认真依法履职,大胆监督建言,促进了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既得到了检察机关的积极回应,也受到了涉案群众的高度好评,提升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的公信力,树立了海普睿诚律师的专业形象。相信下步工作中,张强律师也会再接再厉,鼓舞带动海普睿诚全体律师,为推动检察工作进步和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贡献律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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