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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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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下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武军、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李亮、执行局综合处法官段亚锋一行三人到访海普睿诚律所,就省政协委员、律所主任赵黎明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人民法院执行款发放工作的建议》(第760号提案)及《关于完善民事诉讼案卷管理制度的建议》(第761号提案)两份提案专程登门征求答复意见,并与海普睿诚律师进行了座谈交流。律所主任赵黎明,党总支书记、副主任杨喜涛,高级合伙人张燕、合伙人李欣及律师马世焜参加。
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张武军、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李亮一行巡览了律所办公区、党建活动室、历史文化墙、开放式图书馆、模拟法庭等区域,观看了律所宣传短片,对律所的发展愿景、价值观、办案理念、业务优势、荣誉资质和运营管理等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随后,双方移步到会议室进行座谈交流。
省政协委员、律所主任赵黎明首先对省高院近年来在执行案款发放、诉讼案卷管理等工作上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赞扬和肯定,并就省高院对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谈及《关于完善民事诉讼案卷管理制度的建议》(第761号提案),赵黎明委员表示,通过近一年的调查了解,发现我省各级法院对民事诉讼案卷的管理存在归档不及时、阅卷要求不统一等问题。为完善民事诉讼案卷管理的相关制度,赵黎明委员建议由省高院制定民事诉讼案卷管理规范和律师及当事人阅卷的统一标准,特别是对案件开庭后是否可以立即复制庭审笔录、案件结案归档前是否可以查阅案卷等普遍性问题予以明确和统一。
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张武军在座谈中讲到,赵黎明委员的提案体现了其对促进民事诉讼案卷管理工作的重视与担当,并就第761号提案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说明。他表示,随着诉讼案卷电子化工作的发展,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同步化的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诉讼案卷的审阅、复制以及移送也将有新的提升和改进。对目前存在问题,省高院将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同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出台统一的诉讼案卷管理性规范制度。
谈及《关于完善人民法院执行款发放工作的建议》(第760号提案),赵黎明委员认为,人民法院可从简化执行案款发放审批流程、提高财务放款效率、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对执行案款的发放程序予以改进,减少执行案款在法院账户中的停留时间。针对被执行人自愿履行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应支持被执行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付款,避免被执行人将执行案款支付至法院,再由法院发放给申请执行人。通过减少执行案款流转环节,切实使当事人感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温暖。
省高院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李亮表示,赵黎明委员的建议中肯、精准务实、针对性强,很有意义。就第760号提案涉及的相关问题,李亮从省高院执行案款管理工作基本制度建设、执行案款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执行案款常态化监管工作等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并表示提高执行案款发放效率,关键在于各级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省高院出台的各项执行工作操作指引。省高院对赵黎明委员的建议高度重视,将认真组织调研,确保提案建议落到实处。
会上,党总支书记、副主任杨喜涛,高级合伙人张燕、合伙人李欣及律师马世焜参与了互动交流。双方对于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人民法官和人民律师携手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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