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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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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批准正式发布,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提供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领域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仍存在诸多经营不规范、合规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亟须规范和完善。根据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和特点,制定相关标准十分必要。《标准》的起草工作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作为牵头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上海之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起草专家组有多年的合规理论与实践经验,构成涵盖了司法机关、国内知名高校、标准院、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其中包括ISO37301国际标准制定专家组成员。
(上图为张玉明律师)
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玉明律师受邀作为《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起草人,参与了《标准》的研讨、起草和制定工作,成功助力国内首部企业合规团体标准发布,未来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将有章可循。张玉明律师现为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涉外部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及陕西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西安仲裁委员会、宝鸡仲裁委员会和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玉明律师曾编译及发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读本》等,在企业合规和企业经营管理等领域有着深厚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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