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我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5月28日下午,海普睿诚律所民商部副主任李欣律师,张清蓉律师受邀前往顾问单位西安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及《从<公司法>修订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调整》专题培训。农投集团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子公司业务骨干、合规专员等参加了本次培训,集团合规管理部负责人李婧主持本次培训会议。
新《公司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是1993年《公司法》颁布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为使农投集团及司属企业更加深入了解新《公司法》对国企治理提出的特别要求,李欣律师围绕当下的热点问题,对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的范围、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公司人格横向否认、党组织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与作用等相关条文及背后的立法逻辑与目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与分析。此外,农投集团作为投资性质的企业,担保物权的运用涉及到日常业务的方方面面,张清蓉律师主要结合农投集团的业务现状,通过对《民法典》物权编中担保制度的一般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对担保合同的主体审查、合同效力、担保责任承担次序、物上代位权、追偿权等进行讲解与分析,以提高员工对担保项目的风险防范意识,保障农投集团的合法权益,为国有资产的保护保驾护航。
本次培训活动,主题上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的要求以及我国法律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同时契合国有企业管理和发展的法律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合法合规发展;内容上又回应了即将实施的当下新《公司法》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获得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