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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睿诚张雄律师、贾蔚律师受邀为中电科瑞测(西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领导成员开展专题法律培训

发布: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浏览:602 时间:2024/11/8 19:15:05 << 返回

     

     中电科瑞测(西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系中电科西北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验室技术力量雄厚,科研成果显著,近年来取得国家和国防发明专利24项,完成国防科工局和总装备部下达的计量科研项目十项,完成二十研究所所控项目四项,荣获国防科技进步三等奖、总装备部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三等奖、国家技术监督局科技进步四等奖、陕西省电子科技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奖项,作为行业内的头部企业,公司治理对于其尤为重要。

     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共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此次修订为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带来了新的要求与挑战,同时也为其提供了更加清晰、规范且有效的法律依据与保障。为了深入理解新法的核心要点与亮点,并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法治管理,中电科瑞测(西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特邀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雄律师与贾蔚律师,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举办了“〈新公司法〉视角下的国企法人治理”专题培训交流会议。此次培训主要分为“公司治理架构”与“公司资本管理”两大主题。





     在探讨公司治理架构时,律师围绕法定代表人、四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一层(即公司管理层)、公司章程等关键方面,对新《公司法》中的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解析,并据此强调了公司治理架构在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关于公司资本管理,律师从资本筹集、资本流转、资本收益分配三个维度进行了细致阐述。他认为,新《公司法》旨在解决现实问题,进一步落实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完善公司资本管理体系。通过实施“五年缴足期限”、强化股东出资责任、建立股东失权制度等举措,既维护了市场活力,又提升了公司资本的真实性与稳定性,实现了创新发展与风险控制的良好平衡。



     在培训过程中,通过对比新旧法条,并结合实际案例,以深入浅出的方式为公司领导们提供了生动的讲解。整场培训内容充实、语言平实,赢得了中电科瑞测(西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高度赞誉。
     随着新《公司法》的推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入了新阶段。国有企业若想在竞争愈发激烈的市场中立足并发展,必须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机制。国有企业应借此《公司法》修订之契机,加强学习、深入研究、积极应对,不断探索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职能、以及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职能,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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