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4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暨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会上正式发布了2024年度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我所沈立燕、田小雨律师代理的无锡某科技公司与西安某智能制造公司、西安某车辆生产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2024)陕01知民初58号】成功入选。
案例:无锡某科技公司与西安某智能制造公司、西安某车辆生产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01 裁判要旨
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案情02
原告无锡某科技公司起诉称,西安某智能制造公司和西安某车辆生产公司生产的D30吹雪车是依据原告的吹雪车进行仿制的,其侵犯了原告于2014年11月12日获得的“喷气式吹雪车”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 201420385998.7)。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的专利技术并公开生产和销售,主观上具有明显的恶意,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的行为,停止生产、销售专利侵权产品;2、二被告在《陕西日报》《西安晚报》上进行书面道歉,消除影响;3、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120万元;4、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03审判
基于本案技术事实专业性强,事实查明对案件审理具有关键作用,合议庭经合议启用技术调查官,从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库中抽取机械专业技术调查官进行现场勘验及技术对比,并出具相关技术意见以供参考。结合技术调查官出具的技术意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原告权利要求1、3、4、5、7、9的保护范围。西安某智能制造公司和西安某车辆生产公司生产的涉案吹雪车并未落入原告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故原告对西安某智能制造公司和西安某车辆生产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请不能成立,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无锡某科技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04
较高的专业性和较强的技术性是知识产权案件的显著特点,随着新兴产业的兴起,法官在相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遇到的难题更趋复杂化、专业化。本案系利用技术调查官工作机制,破解技术事实查明难题,厘清技术要求,精准确定各方权力范围,保护合法技术的典型案例。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准确利用技术调查官工作机制,为案件审理提供理工科领域专业的技术理论支撑与助力,增强法官断案的“底气”,以“技术+法律”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缩短案件审理期限,推动了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保护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代理律师沈立燕、田小雨指出:"本案胜诉的关键在于对技术细节的精准把控与法律规则的深度衔接。我们通过构建技术特征比对模型,系统论证被诉产品与专利的实质性差异,同时协同技术专家将复杂机械原理转化为法律语言,最终赢得法院采纳。"两位律师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多年,擅长以跨学科思维破解技术类案件难题,其专业能力在本案中得到充分验证。
本案的入选,既是对两位律师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海普睿诚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持续深耕,以及在服务科技创新、护航产业升级中的专业价值的体现。海普睿诚将持续以“专业立所”为理念,进一步强化技术类知识产权诉讼能力,与客户携手应对技术变革带来的法律挑战,共同守护科技创新成果,为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懈努力。
沈立燕
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领域: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建设工程合同施工纠纷、企业劳动争议纠纷等。对于尽职调查、商务谈判、项目合作协议、律师见证等非诉业务,也有着丰富的经验。

田小雨海
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领域:建筑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诉讼案件及多家公司日常法律顾问工作。其中,作为主要驻会律师全程参与了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重大商业谈判,合同修订,重大会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