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副处长刘聪一行专程到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就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海普睿诚律所主任赵黎明提出的“关于将年度法律合规报告纳入企业年检内容”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汇报座谈。赵黎明主任主持座谈会。座谈会前,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展现海普睿诚律所精神的专题纪录片《海魂颂》及律所主题歌《正义之光》,感受律所深厚的文化积淀。
会上,赵黎明主任对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之所以提出这个议案,是因为当前企业在股权变动、法人代表变更、企业失信、知识产权侵权、破产重整等环节普遍存在合规风险,具体表现为相关环节操作流程缺乏标准化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存在机制性缺陷、违法违规行为在重点领域多发频发等突出问题。而现行企业年检制度主要侧重财务审计,缺乏对企业规范经营的全面合规评估,已难以适应依法治企的时代要求。他强调,将包含用人管理、合同风控、失信记录等内容的法律合规报告纳入年检体系,既能倒逼企业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增强法律意识,又能为监管工作提供精准抓手,助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此,他系统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构建标准体系,制定覆盖财务、税务、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报告编制指南,按行业设定差异化审核标准;二是强化服务支撑,联合律师事务所开展定制化培训,编制实务操作手册,指导企业设立专职合规岗位;三是完善审核机制,建立企业自查与第三方律所独立审核的双重验证体系,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可靠;四是创新监管模式,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开展试点,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对达标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对问题企业实施整改督导,并发布《企业合规生态白皮书》优化监管效能。
刘聪副处长认为,赵黎明委员的提案,聚焦企业规范经营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需求,具有理论高度和实践意义。他指出,嵌入合规审查如同建立“健康体检”机制,利于企业闭环管理风险。目前,省局已将提案核心建议纳入市场监管总局专项调研及地方立法储备项目,正加快制定《陕西省市场监管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旨在构建企业信用自律体系、完善全周期风险管控与合规管理制度,着力破解“事前预防不足、事中管控薄弱、事后修复滞后”等痛点。他强调,此项工作将充分吸收律所等专业机构智慧,构建“监管规则制定-企业合规指引-社会协同共治”的立体化治理模式,并邀请赵黎明主任等专家在《指引》论证及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提供支持,共同打造陕西信用监管范本。
杜娟副主任详细介绍了现行年报公示制度的实施情况,目前该制度已实现财务项目精简、公示全程线上化及“双随机”抽查机制的有机结合。她指出,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将合规要求纳入公示体系,通过引入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照IPO审核标准扩大合规审查覆盖范围;建议在地方立法前期选取陕西开展试点工作,通过年报公示系统嵌入合规承诺及第三方专业意见,推动监管环节前移与社会监督深度融合,为后续科学立法积累实践样本。
在座谈会总结中,赵黎明主任围绕《信用合规建设指引》的制定与实施,针对企业合规建设形式化、法治营商环境待强化等问题系统性指出:当前 “指引草案” 倡导性强但约束力不足,难以实质推动守法经营;应通过建立包含企业章程遵守情况、ESG 报告披露、重大风险管控等内容的合规体系,并要求企业提交年度合规体检报告等惩戒机制,倒逼企业形成合规意识。他呼吁市场监管部门突破形式审查惯性,主动吸纳政协提案中多部门联动、律师深度参与制度设计等创新建议,以刚性措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切实避免提案工作 “形式化”。
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李肖静表示,将充分重视并认真研究赵黎明委员及与会律师的宝贵意见,在正在制定的《陕西省市场监管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中予以吸收和完善。目前依托“秦增信”信用平台已实现征信评分联动融资优惠,未来拟将合规报告纳入征信增项。推进路径明确为:短期在规范性文件中纳入合规鼓励条款,通过白名单、增信机制试点;中长期结合国家法律评估,争取将合规要求纳入法规层面,参考上市公司财报披露强化风险识别,逐步形成“制度引导—试点推广—立法固化”的监管体系。
本次提案的汇报座谈,不仅体现了政协委员履职建言的实效性,更彰显了法治力量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海普睿诚律所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将持续发挥智库优势,积极参与制度设计,协同监管部门与企业,共同推动以刚性合规约束与优质法律服务护航企业行稳致远,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