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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陕西省商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发布: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浏览:27 时间:2025/11/23 13:48:32 << 返回

     

     2025年11月22日,“陕西省商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在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陕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和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承办。

     本次会议旨在促进陕西省商法学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的繁荣发展,加强学界与实务界的交流合作,深入探讨当前商事法治建设中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来自省内各高校研究机构、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及长期从事商法学研究的研究会成员等8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陕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郭升选会长主持。

     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军政同志与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林显春先后致辞。


     张军政书记强调商事法治建设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支撑作用,肯定了研究会在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推动理论与实务融合方面的积极贡献;


     林显春副主任则代表海普睿诚感谢各方对会议的支持,表示将全力保障会议顺利进行,助力商事法治研究与实践的深度对接。


     主旨发言与研讨环节由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凤建军主持。多位专家学者围绕商事法律领域的前沿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西北政法大学学科规划处处长、民商法学院教授王莹莹做“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背景与内容解读”主题分享,她详细梳理民法典体系化适用的时代背景下,《公司法》的司法实践现状,并且结合法定代表人制度、公司决议效力等具体内容,分析了“民商合一”体系指导下,《公司法》的特殊性等核心问题,为商事法律的理论与实务衔接提供了深度见解。
     西北大学法学院刘建仓副教授聚焦《公司法》191条的法理阐释与法律适用问题分享研究成果,他指出,由于未来可能进入董事诉讼高发期、《公司法》191条规定标准模糊等问题,恶意诉讼以及选择性适用的相关问题即将层出不穷,因此《公司法》第191条与《民法典》《公司法》内部以及其他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变得尤为重要,法律学者需深刻理解第191条法条背后的底层逻辑,了解适用《公司法》第191条的一般情形、特殊情形、免责情形等相关问题并将其应用于司法实践。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刘卫锋副教授以“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下破产管理人报酬的困境与完善”为主题进行分享,他从破产常态与制度痛点出发,重点解读了修订草案的创新点,包括名册管理与动态淘汰等制度,提出“从形式公平到实质公平”的理念跃迁,并借鉴比较法中“双轨计酬”等实践策略,指出制度重构的中国路径,包括法院为主、多方监督的决定机制,比例为主、时间为辅的计算方式以及保障落地的相关举措。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常鑫副教授以“《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中‘保险适当性义务规则’的得失”为主题进行分享,常鑫副教授对《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则框架进行解读,并且分析了我国保险适当性义务的规则演进,分别介绍“三义务说”与“四义务说”对适当性义务的内涵进行阐释,最后,提出加强保险适当性信息义务等完善方案,为保险适当性义务规则的履行出言献策。


     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商事业务部副主任李欣律师以“企业如何从‘破’局中重获生机”为主题,分析在市场竞争加剧、经济环境波动以及政策法规变化的商业世界中,企业即将面临经营管理失误、财务风险失控的“破”局,并围绕破产重整、清算与和解,讲解破产制度给企业带来的重生机会,运用丰富的司法实践案例引出破产和解、破产清算以及破产资产盘活的关键举措。


     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强律师就“开具发票义务能否成为独立民事诉讼请求”这一实务热点展开阐述,引发在场专家学者关注。张强律师表示,开具发票看似是商事交易中的细微环节,实则交织着行政法律与民商事法律关系,实践中存在不少分歧。针对实务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张强律师从司法观点、法院裁判规则及企业法律顾问风险提示三个方面进行深入解析,为在场同仁系统梳理了该领域的实践脉络与应对思路。




     在与谈环节,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张晓飞、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文君、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樊新红、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伟针对上述五位发言人的主旨宣讲内容分别进行点评与拓展,回应前述发言中所指出的商事司法实践问题,发表独特且具有学术深度的见解。与谈嘉宾们分别结合自身研究与实务经验,对会议主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研讨与深化,为会议增添了更多的学术氛围与思想火花。
     会议尾声,陕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姚子奇致闭幕词。他对本次年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感谢各位发言人、与谈人与参会人员的积极参与,以及会务组的辛勤付出。姚子奇副会长指出,本次会议为商事法治领域的交流合作搭建了高效平台,相关研究成果将为陕西省商事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希望研究会持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商法学研究与实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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