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律所新闻
|
城市变迁与环境:探索适应21世纪的新城市法
2017年中法环境月之“第二届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活动于近日在京闭幕。本次活动由法国驻华大使馆主办,主题为“城市变迁与环境:探索适应21世纪的新城市法”。来自中法两国环境法律理论及实务界的代表围绕环境法律相关主题探讨交流。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构及法国最高法院、巴黎上诉法院等单位代表参会。会上高朋满座,大咖云集。海普睿诚唐惠、李聃、高璐律师作为全国律协环资委代表参会,收获满满。
会议首先由法国司法部欧洲与国际事务司BenjaminDANLOS先生,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杨洁女士分别致欢迎词。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王天颖处长、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研究院教授Gilles MARTIN等代表做主题发言。多名法律学者、律师重点就中法两国在水处理、废料管理方面的法规制定,公共私营合作制(PPP)方面的立法适用,环境损害赔偿、土地侵占和污染等议题,进行四场圆桌会议讨论交流。会议期间,唐惠律师就生态损害补偿中的评估问题和环境生态损害赔偿基金的运作与法国学者进行了交流。
中法两国在法律方面有丰富合作成果,共同对环境法领域高度关注。本次活动为中法两国环境保护法律理论及实务人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的机会。
“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活动见闻
一、被写入《法国民法典》的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在法国的环境资源审判实务中,“环境公益诉讼”未形成专门法律制度,实践中多以环保协会(如动物保护协会、莱菲尔河协会等)提出公益诉讼。因此,参与公益诉讼的环保协会通常会遭到被告企业对其诉讼主体资格方面的质疑;同时,由于环保协会代表社会利益提起诉讼,也会影响到代表国家利益的检察官的权力。因此法国环境公益案件开展较难。
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于2015年开始,经过两年试点期限,环境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取得丰硕成果。2017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后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生效执行。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举证推定、支持起诉等方面鲜明地反映了中国特色且先进科学,故被《法国民法典》吸收。
二、环境案件中的法国司法执行官(员)制度
法国的司法执行官(员)到值得一提。司法执行官(员)是一种司法辅助人员,在法国司法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承担司法和司法送达、公共文书的强制执行,出具专家意见、制作专业性笔录等职能。Emmanuel MADILT司法执行官(员)介绍说,在环境案件中,司法执行官(员)接受委托,承担专业的环境案件取证工作。例如,他接受委托调查一起蜂巢可能被某杀虫剂致死案的调查确证工作,他们对整个取证工作都有严格的程序性、技术性规范,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这个制度对我国环境案件有借鉴意义。因为环境司法案件普遍存在专业性强、取证难的问题。如果有专业环境技术人员的介入,将有力的解决环境案件的取证难题。
三、《巴黎协定》美国退出后的中国担当
“中法法律与司法交流周”活动最后一个议题就是起草《世界环境公约草案》。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是国际上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了安排。2016年4月22日,张高丽代表中国签署《巴黎协定》。美国总统特朗普2017年6月宣布美国将退出《巴黎协定》,国际舆论哗然。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中方将继续履行承诺,努力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之路。因此本中法两国引领全球环保方向的《世界环境公约草案》格外瞩目。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掷地有声“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可以期待的是,在十九大“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的政策引领下,我国的生态环境领域建设开启新征程。一个碧水蓝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将更快的到来!
上一篇:我们如何更强? ——写在海普睿诚合并重组三年之际 |
下一篇:“永葆律师执业的初心”——海普睿诚第一期“高级合伙人接访日”侧记 |
|
|